张某与东莞某公司的老板李某相识,该老板以经营公司需周转资金为由向张某借款34万元,到期后李某拒不还款,张某找上门去要求还款,反而被李某带人殴打了一顿,张某不得报警救助,在警方参与下李某重新写下欠条对其债权予以确认,但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张某委托韩琪律师代理此案,本律师通过分析研究发现张某提供的证据相对来说比较全面包括了借条、报警回执、银行取款交易明细欠条等充分的证据,但对李某的财产线索一无所知,经过本律师的调查取证,查询到李某本人名下财产,及时提供给法院要求法院第一时间执行李某的股权,最终在本律师的帮助下张某如愿拿到了被拖欠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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