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马律师您好,我在一个酒店上班,我跟同事因为工作转班的事起了争执,他不满意,就开始动起手来。我一直没还手,后来他把我的眼睛打伤,眼球内有出血。请问这算是工伤吗?
马律师回复:您所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建议您去申请工伤认定。
第一:从事件的起因来看,你是在跟同事商谈转班的事情而遭受其暴力伤害的,该暴力伤害与你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第二:该暴力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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