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短信帮助委托人收回货款

一条短信帮助委托人收回货款

 10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东莞市A自动化有限公司与东莞市B网印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货款纠纷,原、被告双方常年有业务往来,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提供货物STAF滑轨,每次送货后均有双方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证明被告已收到原告的货物情况。20121215日,原、被告双方对从201246日至2012926日的货物情况及货款进行对账,并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被告还需返还货款210000元,当日被告支付的原告10000元,双方对账之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一直以资金周转为由,拒不支付余下欠款200000元。原告A公司委托韩琪律师帮助追讨货款,本律师了解了被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后,制定了详细的追缴方案,结合最高法出台对老赖进行限制高消费的规定,详细编写了一条字数达100字的知信,以律师函的形式发送给了被告B公司,短信内容包括个人征信系统受损、财产保全、高消费限制、双方合作互信程度、另找供应商的风险程度等对被告的欠款行为作了详细分析以及相应的后果,被告在收到短信后主动找到原告约定了还款日期,并最终履行了还款承诺。 10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0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0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0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5-12-22 10:13:04 浏览:

本栏目:深圳布吉律师

上一篇: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下一篇: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解析未及时办理过户的房屋的风险

推荐认证律师

    深圳布吉律师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