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索赔四百万,成功代理对方败诉
龙岗律师事务所 陈浩浩律师
(深圳律师成功案例集锦)
刘某在外资公司筹划成立期间,帮助外资调查开拓,与外资签署竞业禁止保密协议,在外资工商登记成立以后,刘某离开该公司。外资企业起诉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刘某请陈律师代理,对案件仔细分析,该竞业禁止保密协议是在公司登记成立之前签订的,公司成立后,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刘某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公司也没有与刘某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刘某并不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方举证杂乱,录音邮件等都不能有效证明主张的事实,法庭支持本律师的观点,驳回对方所有的诉讼请求。
(2014)深龙法民二初字第704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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